{{ $t('FEZ002') }} 學輔處|
本局重申學校除需依專任運動教練相關法規進行人事管理 外,凡學校、學生家長會或家長個人自行進(運)用,且 非依「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」及「專任運 動教練輔導及管理辦法」聘僱用,對學校學生實際從事或 協助運動訓練相關工作之教練,均應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外聘運動教練進(運)用及不適任通報注意事項」規 定,辦理人員資料查詢、蒐集及簽定相關契約等事宜,如 發現「不適任人員」,請勿聘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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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5-15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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