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一、為評估本計畫成效並推展本市「原住民、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」,旨揭計畫於113學年度賡續辦理如下:
(一)研習後填寫揪團自主研習學員問卷,內含學生學習應用及效果之評估,請各參與教師於結案時填報,以瞭解辦理成效。
(二)以「原住民、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」為主題之研習範疇,可比照「議題融入」部定課程或校訂課程方式,藉教師揪團共備、專家指導、教學情境規劃等方式,融入本市課程與教學。
二、教師參與時間與差假:
(一)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,寒暑假(除備課日外)不限。
(二)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,准予公假,但不另行排代。
三、114年度計畫申請注意事項:
(一)計畫申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,計畫執行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;逾期繳件不予收件。
(二)以講座鐘點費、研習辦公用品費(鐘點費5%)、研習雜支費(鐘點費5%)為主,不提供誤餐費及場地費。
(三)每學期每校申請上限為4件,每件至多新臺幣1萬2,000元;惟以「原住民、新住民等多元文化教育」為研習範疇之社群不受件數限制,每件仍為新臺幣1萬2,000元。
(四)每社群講師以不重複為原則,同1講師至多以2次為限。
(五)經委員複審通過,將寄送電子郵件通知學校承辦人及發起人,並公告於「臺北市國小教師精進教學網」,學校承辦人逕至「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」開班即可,無須等待公文。通過學校於經費尚未撥付前,為使計畫順利
進行 ,請學校先行墊支。
(六)申請學校如上個學期執行情形不佳(如:經費執行數過低、核銷資料逾期繳回等),將影響本學期經費核定,請各校務必掌握辦理期程完成各項作業。
(七)申辦資訊聯繫請洽幸安國小林佳儀教師,電話:27074191分機3911。
四、深化評估方式:
(一)研習後1個月內需上傳實際支用明細表、簽到表、研習照
片彙整檔、講義或教材至本市教師精進教學網。
(二)研習教師須線上填寫「揪團自主研習學員問卷」,第2學
期於114年6月30日前完成。(問卷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gW8xoqhkFYbz5R3a6)
五、檢附本市113學年度國民小學教師揪團自主研習計畫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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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1-0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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