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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處(原)

「汽機車行經路口遇行 人,均應暫停,讓行人先行」 「汽機車行經路口均應慢 看停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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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行人於路口行穿線遭汽機車撞擊之交通事故有攀升趨 勢,為提升人本及行人優先概念,中央各部會及縣市應強 化道安規則103條規定重點內容的宣導,即汽機車於路口前 應減速、遇有行人穿越均應暫停,讓行人先行的核心觀念。

「汽機車行經路口遇行 人,均應暫停,讓行人先行」

「汽機車行經路口均應慢 看停」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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