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hops123
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|
一、依臺北市政府103年5月22日府授人考字第10311675700號函辦理。
二、各機關須配合辦理事項如下:
(一)考量現行兩岸情勢,公務員赴大陸地區進修並不適宜,爰於政策上政府現階段並未開放公務員赴大陸地區進修,包含進入大陸地區及在臺以遠距教學或函授方式進行「入學進修」、「選修學分」、「專題研究」等進修活動。
(二)請各機關於差勤與管理上從嚴管制,依「公務員服務法」、「公務人員請假規則」等人事法令,要求所屬公務員對請假事由及赴陸原因據實以報,以免違反人事法令。
如同仁現(曾)有進修大陸地區學程(學位)請速洽人事室! 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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